第285章 人算不如天算,悍匪孙海波(三十五)(1/2)

作品:《十恶不赦:悍匪的巅峰

大年初七那天中午,田雨带着孙海波给他的850块钱,先是坐车去了佳木斯,在车站附近的旅店住了一宿之后,第二天早上又坐火车去了北京。

到达北京之后,田雨在西城区的一家旅店住了一晚,他打听到崇文门附近有一个劳务市场,初十那天一大早就跑了过去,结果待了一整天,也没有找到工作。

当天晚上田雨在北京站的候车室长椅上对付了一宿,接下来的两天又去了劳务市场,但还是一无所获。

正月十三那天下午两点多,田雨终于找了一个工作,是在北京郊区大兴县刘民营村的一家饭店当杂工。

结果田雨去住了一宿,觉得工作不太满意,正月十四早晨又离开了大兴,回到了北京城里。

田雨觉得自己指不定哪天就被抓了,应该好好享受一下,于是当天晚上他直接住进了建国饭店,踏踏实实的睡了一觉。

第二天中午退房之后,田雨又在北京玩了两天,最后实在是不知道能去哪了,而且钱也花的差不多了,这才坐火车返回了鹤岗。

但是在鹤岗下车之后,田雨突然觉得有点不太对劲,于是又买了一张去哈尔滨的车票,可是在开车之前,他又觉得身上没啥钱了,出去也不知道能干什么用于是又把那张车票卖了,转身去了一个同学家里。

当天晚上田雨在同学家里对付了一宿,第二天同学提议,一起去看望他们的初中老师,结果他们在老师家看电视的时候,正好看到了1.28大案已经被侦破的新闻。

那天是2月17号,孙海波和闫文宇刚刚招供,新闻马上就报道了出来,不过新闻上并没有提到田雨的存在,所以他的同学和老师并不知情。

但是田雨却非常害怕,冷静下来之后,赶紧告别同学和老师,离开了鹤岗,跑去了哈尔滨市。

田雨先去了哈尔滨南岗区的劳务市场,准备找个工作,结果转了一圈,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,干啥都没人要,最后万般无奈之下,他只能又去了佳木斯,投奔自己表姐去了。

当晚田雨在表姐家住了一宿,第二天是2月20号,早晨宇见到孙海波之后,目光有些躲闪,估计他没脸面对大哥,当初自己信誓旦旦的做保证,肯定能扛住,结果扛了一个寂寞。

而田雨看到孙海波的时候,却表现的十分热情,整个庭审的过程,他总是时不时的看向大哥,仿佛有很多话要说一样。

三个人当庭承认了全部犯罪指控,当法官问让他们做最后陈述的时候,闫文宇和田雨都没说什么,可是孙海波却说道:“警察在我家收缴的那些钱,并不是赃款,那是我老婆过年之前和她父母借的,买电视机的钱可能也是我老婆出的,我有点记不清了。”

孙海波想尽力保留那一点点仅剩的东西,可努力的结果,也只能是徒劳无功。

三个人涉及的罪名有很多,抢劫、盗窃、故意杀人、抢夺枪支弹药、非法制造枪支弹药、私藏枪支弹药等等,可谓是罄竹难书。

三个人被当庭判处死刑,他们也都知道自己必死无疑,所以全都没有上诉,因此在五天之后,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通知书就发了下来。

四天之后的3月17号上午七点钟,鹤岗市召开了公审大会,宣布了三个人的死刑,会后三个人马上被押赴刑场,准备执行枪决。

在临刑前的最后一刻,三个人站到了一起,田雨终于找到机会和孙海波说话了:“大哥,你看我表现的还行吗?”

孙海波很欣慰的看了看他,点点头说道:“你行!”

接着闫文宇也开口了:“大哥,那我咋样?”

孙海波又看了看闫文宇,也是同样的回答:“你也行!”

虽然闫文宇没扛住,但是大家兄弟一场,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孙海波早就想开了,对他也没有那么怨恨了。

随着三声枪响,三个人应声倒地,那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,最后真的应验了,而且还是同一时刻。

孙海波他们的案子结束了,可还有一些后续事情要处理,首先就是赃物的追缴工作,共追回电视机一台,金戒指五个,手表一块,高压锅一个,以及现金1500块钱。

另外孙海波他们租的那间房子本来是单位分给房东的,并不能随便出租,房东偷偷租出去,本身就是违规行为。

最终这间房子被单位收回,当初收的房租也被依法没收,另外又罚款五百元以示惩罚,这下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,彻底的亏大了。

最后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他们动手之前,田源说的那句话:“拿小枪的别打!”

警方曾多次追问孙海波,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,孙海波也解释不清:“当时他说完这句话,马上就冲进去了,我根本就来不及问他,后来田源被打死了,我也想不明白。”

警方曾经怀疑过田源有内应,因为当时楼里拿小枪的,肯定都是保卫人员,但事后经过调查,这些人没一个和田源有关系的。

孙海波更想不明白,他不止一次的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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